1、转继承人能如何确定
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,遗产分割之前,由于某种原故尚未实质获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,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。
确定转继承人,第一需明确被转继承人。被转继承人是在继承开始后、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。其法定继承人即为转继承人,包含配偶、子女、爸爸妈妈、兄弟姐妹、祖爸爸妈妈、外祖爸爸妈妈。
譬如,被继承人过世后,继承人甲在遗产分割前也过世,那样甲的法定继承人,如甲的配偶、子女等,就成为转继承人,可继承原本应由甲继承的份额。在实践中,重点在于准确认定被转继承人死亡时间及法定继承人范围,以此确定转继承人。
2、转继承人的范围该怎么样确定
转继承,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,遗产分割之前,由于某种原故尚未实质获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,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。转继承人的范围确定如下:
第一,转继承人只能是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,包含配偶、子女、爸爸妈妈、兄弟姐妹、祖爸爸妈妈、外祖爸爸妈妈。
第二,转继承不受辈数限制。只须符合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,无论第几代都可成为转继承人。
再者,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、遗产分割前死亡这一事实是确定转继承人范围的重点首要条件。若不符合此条件,则没有转继承问题。比如,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就按代位继承处置,而非转继承。
3、转继承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怎么样界定
转继承中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界定如下:故意杀害被继承人:这是紧急的犯罪行为,若有此情形,继承人丧失继承权。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:主观上具备争夺遗产的故意并推行杀害行为,丧失继承权。丢弃被继承人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紧急:经法院认定情节紧急的,丧失继承权。伪造、篡改、隐匿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紧急:侵害了其他继承人权益,情节紧急时丧失继承权。以欺诈、胁迫方法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、变更或者撤回遗嘱,情节紧急:同样致使丧失继承权。
在转继承发生时,若继承人存在上述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,其应继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置,不再参与转继承。
转继承这一法律定义在实质日常有着要紧影响。当遇见具体的转继承案例时,准确确定转继承人是重点所在。除去要明确知道被转继承人及法定继承人的范围,还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状况的处置。譬如,假如转继承人中有缺少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人,该怎么样保障其权益?或者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在某些复杂状况下怎么样区别?这类都是值得深入考虑的问题。如果你对转继承还有更多疑问,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析。